摆地摊最大的门槛,是城管无处不在的管控,你能理解城管的工作吗

摆地摊最大的门槛,是城管无处不在的管控,你能理解城管的工作吗

大家好!我是小花,一个创业失败的80后女性。

面临中年就业危机,临时选择摆地摊。

在很多人的认知里,街头摆摊是没有门槛的,谁都可以做。

确实谁都可以做到,但是没有门槛是错觉。

在我这里,城市管控是最大的坎。

为了摆摊,我无数次的走访周边,时间段,角落。目的是综合摊点的类别,并选择一个有目标交通但不受城市管理部门监控的地方。但是过了很多次,都没有找到这样的目标位置。时间地点容易,但城管的监控无处不在。

早上六点半出门看早点摊,城管在,晚上八点到十点看宵夜摊,城管也在,更别提白天随时随地都有他们巡逻的影子。


天一亮就出去找摊位。

可能是因为我所在的区域是商业中心,所以城管管控相对比较严格。

前几天在步行街的一家店里给儿子买了睡衣。在等店员找我货的时候,突然听到门口有吆喝的声音。在店里工作的其他员工急忙跑出来迎接我。我也好奇地往外看。原来是城管说他们店喇叭声音太大。员工们笑着说马上关小,对方也没再多说什么,慢吞吞地走了。

那一刻,我的内心无比厌恶。

一方面,我最近找到了摆摊的位置,因为躲不过城管的眼睛,不禁对城管的角色产生了反感。另一方面,像今天这种情况,人们在步行街开店,弄点音乐营造点气氛。

因为疫情,步行街已经冷清了。做生意的人都知道,店里人越多,越需要主动营造热闹的氛围。否则会更加没有生气,生意更加做不下去。

感觉这些城管真的很没有人情味。现在实体生意这么难做,养家糊口成了很多人的问题。为什么这么严格?适当放松不好吗?

齐国归齐国,想想,还是改变不了什么。

我还是没有找到理想的定位,但是为了不让自己摆地摊的计划夭折,前两天就出了地摊。我在小学外面找了个不显眼的角落。

两天了,没有城管来问。只是每次站出来都觉得不安。

我的摊位很不起眼,不敢像真的摊位一样摆个小桌子或者推车摆商品。只有一个小箱子,可以用来拉货和放货。因为放的地方是一条稍微有点坡度的路,第一天,我差点把车掀翻。如果不是旁边接孩子的家长帮忙,准备的零食都浪费了。为此第二天加了一个小筐,稍微好了一点。


第一天,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石墩。


第二天加了个筐,不用担心掉地上了。

不是我舍不得买设备。其实我家早就买好了手推车和折叠桌,现在不敢用了,因为城管办就在我摆摊的必经之路,而且离我摆摊的地方也很近。对我来说太显眼了,没法摆好。看之前先将就一下这个吧!

城管这个角色从开始找摊位到两天后真正出门,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结。

我觉得选择摆地摊,不怕辛苦,不怕丢脸。唯一的障碍是城市管理。如果没有城管的约束,找个地方做点小吃不太容易,但我觉得是可以做好的。

所以,不要以为街边摊没有门槛。在我看来,城管是最大的门槛。

但是昨天从地摊回来的路上,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一些事情,一点点关于城管的工作。

在我来回摆摊的路上,很多店铺年后都关门了。他们有的换了主人,有的还在空租房。即使正常营业,许多商店的生意也很清淡。


晚上出去找地方的时候,看到正在撤的店铺。

实体店的寒冬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,每一次疫情都会碾压一批人。我自己的事业不就是这样一步步崩塌的吗?

店铺商家每天都要承担高昂的房租,人工,水电,各种费用。而人们的消费需求随着很多人经济状况的恶化而减少,生意不好做已成定局。

如果真的放任不管,摆摊,无疑是给实体店雪上加霜。如果没有多少汤被拿走,更多的店会死掉。

如果到处都可以摆摊,谁愿意花那么多钱租店面做生意,除非是一些特殊的行业和品类?真的放开地摊,整个环境可能只会更压抑。

普通人看到的是自己的需求。政府和城市管理者必须考虑得更全面、更长远。

有了这个念头,我心里的结差不多解开了,我明白了城管的存在。

疫情之下,大家都不容易。

当初,没做生意之前,工作收入不低,但现在,一是环境不好;二是年纪大了,对职场越来越没信心。另外,我做生意多年,有些思维已经固定,很难改变。

之所以选择摆地摊而不是找工作,也是我自己思考了很久的结果。

当然,摆地摊不是长久之计,我也不能指望一辈子。暂时来说,只是一个过渡,一个转折点。我也会努力让它成为我新的起点。

本文原作者为,原文网址为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7081111220895498782/,转载请注明出处!如该文有不妥之处,请联系站长删除,谢谢合作~

THE END
摆地摊最大的门槛,是城管无处不在的管控,你能理解城管的工作吗
摆地摊最大的门槛,是城管无处不在的管控,你能理解城管的工作吗大家好!我是花姐,一位生意失败的80后女人。面对中年就业危机的我,暂时选择了摆地摊。在很多人的认知里,摆地摊没有门槛,谁都可以做。谁都可以做是真的,但没有门槛却是一种假象。在我这里,城市管控就是最大的一个槛。为了这次摆摊,我前
<<上一篇
下一篇>>